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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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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9:5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西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名,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要求内容见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9月26日前寄至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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