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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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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8:2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1、严格按学校有关复试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只要上了我校划定的经济学复试分数线(单科及总分)就可以参加我院的复试,学院不单独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共110分)。面试将分成若干个组,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五位老师(其中至少三位为硕士生导师)和一名秘书,面试前统一评分标准,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其中大学成绩情况占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面试设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面试分组在面试前对外保密。
  4、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部分。共分为五个小组,每组安排两位老师进行测试(10分,其中准确性5分、连贯性5分),并进行现场录音,以备查证。
  5、各专业指标的分配:学院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录取,原则上,在一级学科下按同一比例进行二级学科招生指标的分配。
  6、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方向事先确定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6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者,直接进入录取程序。为防遗漏,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5号前与学院联系。         
  7、调剂办法:
  ①考生在复试时均需填写自愿调剂承诺书(面试当天上午8:00在学院601会议室发放),院内只有少量专业硕士指标接收调进。录取时依据同一比例,按各专业方向未被录取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具体的调剂名单和调剂专业,不填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予以淘汰。
  ②具体调剂办法为:原则上,各专业按同一比例确定调剂至我院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两个专业硕士人数。同一专业下按考生初试加复试总分(740分)从高到低根据自愿原则确定调剂的考生。复试前,学院将组织考生填写自愿调剂承诺书时,承诺书上注明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调剂专业。学院在录取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志愿。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生奖学金。
  8、资格审查、复试费缴纳及心理状况调查:资格审查具体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凡我院考生参加审查需按我校要求带齐材料,并将材料交于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办公楼601会议室),审查时间为3月22日下午。凡未能经过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复试费缴纳时间为3月22日下午,地点:北校区行政楼208室。心理状况测试地点:南校区前进楼308教室,测试时间为3月22日上午(共分二场),心理状况调查结果将作为复试心理健康情况的参考。
  9、奖助学金:硕士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院,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型硕士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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