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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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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09: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大学面向全国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在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等方面的作用,特对2011年我校推免生工作做以下要求。

  今年我校接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为公费。

  一、关于接收推免生的规定

  (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或托福、雅思、GRE达到与英语四级相当水平)以上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该生所在学校三名以上同一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该生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推荐后,我校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含外语水平)的要求。

  6、对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的学生,我校予以适当考虑。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我校2011年招生的所有学术型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接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2011年招生的其它专业学位学科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如表1。

  表1 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专业学位名称 学科领域
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体育硕士 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音乐)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翻译硕士 翻译硕士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
保险硕士 保险硕士
出版硕士 出版硕士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金融硕士 金融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应用心理硕士 应用心理硕士
中药学硕士 中药学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工程硕士 光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物流工程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henu.edu.cn)查阅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确定拟申请学院和专业,填写有关表格,准备有关申请材料。

  2. 推荐免试研究生材料必须同时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所申请学院的研科办,建议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并注明“申请推免生”。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复试通知。

  3.各学院(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组织复试工作,学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申请人开具接收函。

  4.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取得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尽快寄送我校。

  5.凡我校同意接收的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时间以国家规定的为准),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学院和专业严格按照接收函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凡未参加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四、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材料、审查材料和通知复试时间的安排

  接收材料时间:2010年9月30日之前。

  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10月1日—10日。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复试时间:2010年10月12日,申请人携带各种证书、材料原件到相关申请学院参加复试(请及时关注我校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

  各单位向研招办报送复试结果时间:2010年10月15日

  研招办向考生开具接收函时间:2010年10月15日—16日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8-2869091

  各学院的通信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明伦校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75001)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校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75004)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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