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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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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5 16:1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复试: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9日—20日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4年3月22日(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学院(A区第七教学大楼)325研究生办公室报到、资格审查及交复试费。

  3、2014年3月22日(周六)晚上19:00—22:00,参加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3月23日(周日)全天,综合面试,具体地点及分组名单报到时见复试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于3月24-27日到时学校A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

  5、复试包括综合笔试(专业课、外语听力)、综合面试(专业、外语口语)。复试满分350分,其中:综合笔试2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面试100分(含口语2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850*100。

  3、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最终成绩分专业和类型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及时确定计划类别及学业奖学金等级(含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学位两类),统考生学业奖金等级按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根据所有复试考生(含免试生)的最终成绩确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遵照从高分到低分、且属于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分配,其中A等学业奖金的比例为70%(获A等学业奖学金人数/本学院全部拟录取人数),C等学业奖金的比例为30%.A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全覆盖所交学费,C等即无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得同等助学金,定向和委培学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或委培协议执行。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成绩和科研情况在每年9月份评定。

  三、调剂

  我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经研招办和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同步参加本次复试及录取。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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