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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院)复试线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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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4 11:2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复试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西南大学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科学选拔高层次专业人才,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红
副组长:易遵尧
成  员:郭成 、尚伦 、苏缇
工作秘书:苏缇 、余永梅
监督电话:68252983(尚伦)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原心理学院生源实际,经研究:西南大学心理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要求:
1、学术型硕士:总分不低于350分,英语不低于60分;
2、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303分,单科不低于40分;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以《2012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4、单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60分,业务课单科不低于70分,总分不低于320分。
5、达到相应少数民族分数线的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
(二)复试具体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周三)8:00----14:00
2、报到地点: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大楼222室,报到以后查询复试的相关安排。
3、笔试时间:4月11-12日(周三下午、周四全天)
4、阅卷时间:4月12-13日(周四、五)
5、面试时间:4月13日全天(周五)

三、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带上所需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政审和复试。所须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在职人员、非应届考生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学习成绩表
   5)《西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盖章,分别密封)
   6)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7)个人简历
2、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还所需材料:
   1)身份证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籍原件及复印件,须有当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3)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应届和非应届考生)还必须提供已签好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叁份。
注: (1)少数民族身份以报名时的民族类别为准,不得更改。
          (2)考生报考时所填民族、身份证上的民族及户籍上的民族必须一致。
         (3)委托单位须处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4)享受此类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委托培养协议书。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所需材料
除资格审查“1”中所提及的所有材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准备填写完整、签好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乙丙丁三方签字、盖章的《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四份,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听力、口语),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2. 复试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
类别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备注

学术型
1、统计学
2、实验心理学
3、心理测量学
1、英语(口语)
2、专业素养
3、综合素质
复试科目均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学位
心理测量学
1、英语(口语)
2、专业素养
3、综合素质









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需加试。
(二)复试程序
1.  4月11日上午8:00—14:00 ,考生带上所需材料到到我院222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政审;完清这些手续后,前往222办公室办理复试事宜并到216办公室查询笔试及面试安排。
2. 4月11—12日,考生到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208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为心理学专业素质测试。
3.  4月13日,考生到心理学院进行面试,考试内容:综合能力考查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4月12—16日,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比例
   按照招生规模的120%确定。
(四)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五)复试考生综合成绩评定方式
1.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综合成绩100分=外语14分+政治14分+业务一21分+业务二21分+复试30分)
2. 注意事项: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录取按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以上复试工作办法将在心理学院网页进行公示。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电话:尚老师(6825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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