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2012-03-16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需: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英语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
2.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3.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68913123;邮箱:yjszb@bit.edu.cn
三、调剂;
1.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
2.校内调剂
(1)学术型研究生: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达到所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要调入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
报考本校且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校内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并按照调剂专业的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本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已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3.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办理向校外调剂手续。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
附件一: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日期 | 时 间 | 地 点 | 安 排 | 备 注 | 3月23日 | 8:30—11:30 | 中教1443房间 | 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 携带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 | 下午13:00—13:30 | 研究生楼103教室 | 英语听力测试 | 携带复试通知书 本人身份证 | 下午13:30—15:10 | 研究生楼103教室 | 英语笔试 | 下午15:30—17:30 | 研究生楼103教室 | 专业笔试 | 3月24日
| 上午8:30开始 | 中教1313房间 | 民商法学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 中教1440房间 | 法学理论、国际法学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 下午13:30开始 | 中教1313房间 | 法律硕士(非法)、诉讼法学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 中教1440房间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
附件二:复试名单 专 业 | 学 生 姓 名 | 法学理论 | 王咸刚、刘彦君、赵德兰、杨莉、张倩 | 诉讼法学 | 牟征武、张平、程晶、似玉、任旋旋 | 民商法学 | 邵盈、冯靖雯、张茜、宋俊、孔德翰、于楠、牛红、茹开南、易卉、王晓艳、王娟娟、郭文娟、白泽君、赵蕊、张志华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罗牧云、杜金艳、于晓庆、郭学钊、李臻哲、翟文艳、孙晓玲 | 国际法学 | 杜硕硕、左思、闫娜、刘媛媛、王铁军、肖娟、郭元君、欧阳彦美、石扬子、张昊、王衍虎 | 法律硕士(非法本) | 宋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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