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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 广东商学院2013年经济法学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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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3: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商学院2013年经济法学招生专业目录
               
2012-07-16 09:24 论坛【[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我要纠错】

              

经济法学

  学科点简介:经济法学学科点隶属于广东商学院法学院,依托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5人,硕士生导师5人,有博士学位教师5人。5人次担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农业经济法研究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5人次担任广东省经济法研究会、房地产法研究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近3年,承担司法部项目、广东省软科学项目、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到位经费40余万元,出版专著、教材8部,在《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获教学成果奖4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改革开放意识、民主法治理念、严谨务实作风、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从事经济法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学生达到以下培养目标:第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法律,具有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奋斗的高尚品格。第二,深入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律制度,系统学习一个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第三,学风严谨,具备从事创造性科研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第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和翻译外文专业文献。第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身体素质。

  主要课程: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农业经济法、宏观调控法、法理学、反垄断法专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政府采购法专题、财税法专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专题、环境域资源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

  就业方向:司法机关、党政机关、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高等学校等教学与科研单位,还可进一步报考相关学科门类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

  专业代码:030107 咨询电话:020-84096231

序号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1
市场监管法(1)▲政治
            (2)▲英语一
            (3)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
            (4)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国际公法、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分论)
2
农业经济法
3
宏观调控法

  ▲表示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其他为自命题科目。

  考试题型及相应分值:
  1.《法学综合一》考试题型:[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分值分别为45、40、40、25分]
  (1)名词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
  (2)简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3)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2.《法学综合二》考试题型:[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国际公法、民事诉讼法,分值分别为45、40、40、25分]
  (1)名词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
  (2)简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3)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3.《经济法(分论)》考试题型:
  论述题(4题,每题25分,共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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