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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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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7:3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硕士生初试工作阶段已结束,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中心)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招生学院、研究中心(以下统称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应由3-5人组成,成员中一般要求有1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的招生领导小组名单与复试工作细则应于4月8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三)各招生单位要以专业(或方向)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四)各单位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五)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合理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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