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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理工学院2013年复试调剂的办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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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08: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理工学院2013年复试考生申请专业调剂的办法和要求
  一、   原则:
  1、    本调剂办法只适用于获得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复试资格的考生;
  2、    本院2013年不接收外校、及不同院系间的调剂申请;
  3、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复试前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光学工程、光学工程(佛山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材料工程(顺德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
  三、办法及要求
  1、请各位复试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初试成绩及兴趣爱好,参考今年学院的上线情况及录取原则,决定是否参加调剂:如确定调剂,请提交调剂申请表,在通过审查后(电话或邮件确认),直接参加专业学位的复试,不再参加原学术型专业的复试。
  2、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接收学术型光学及光学工程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光学工程(佛山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接收光学、光学工程及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的调剂申请,详细调剂办法请看附件通知;
     材料工程(顺德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接收光伏技术与应用、材料工程、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录取时,优先考虑光伏技术与应用专业的考生,然后再按其他专业的考生择优录取。
  3、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请填妥附件表格(理工学院 2013 年硕士考生调剂申请表),于3月21日16:00前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十友堂107室)董老师处,或将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qiup@mail.sysu.edu.cn;申请光学工程(佛山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调剂的考生,请按照附件通知的要求进行调剂申请。   
  咨询电话:020-84112816(董老师)   理工学院研工办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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