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毅平
副组长:汪植英刘铁芳
组员:陈君李泳波丁道群常思亮杨莉君张伯邑屈卫国宋明
(二)复试工作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并报院审批。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3月25日制定复试方案并公布
(二)3月28日拟定并上报复试名单
(三)3月28-30日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四)3月31日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
(五)4月1日资格审查(白天,教科院303)
(六)4月1日晚6:30-9:30笔试
(七)4月2日-3日面试、加试(同等学力)
体检可于4月1、2、3日早上进行,笔试、加试、面试均在教科院,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请考生按照复试要求带好各种证件和考试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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