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科目信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0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湖南师大物信学院13年硕士生复试(调剂)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20:5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院根据学校复试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荆继良
   副组长:唐东升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4月12-14日
   地 点:湖南师大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理学院大楼三楼)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4月12日,带齐资料到学院科研办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合格者领取体检表,填写、贴照片并盖院公章,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日8:30-11:30,14:30-17:30。
   2、4月13日,上午8:00到学院参加专业课笔试,下午2:30到学院参加面试,详情见学院具体安排。
   3、4月14日上午,8点前带体检表,空腹到校医院体检;本校的应届考生12日来院科研办领取体检表,13日早上参加体检。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参加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各1份(a-e):
   a、本人有效身份证;
   b、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c、毕业证书;
   (1)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d、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最迟须在2013年5月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e、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复试相关事宜
   (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会电话通知到人。
   (2)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分值100分,题量3小时。
   (3)面试内容
   面试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方案
  我院物理专业尚有部分调剂指标,欢迎第一志愿报考34所自划线高校、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且通过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出申请。
   1、调剂原则、调剂条件以学校要求为准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程序
   (1)校内考生调剂程序
   校内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4月7日16: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wxykyb@163.com)的方式向我院递交《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批后由学院予以公布。
   (2)校外考生调剂程序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
   (3)调剂考生复试考试科目以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

   五、录取
  1、原专业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5%=总分”排序,调剂考生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复试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面试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记入总分。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4、原专业生源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

   六、其他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考研科目信息网

GMT+8, 2024-4-26 06:35 , Processed in 0.10258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