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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邓小炎
成员:韩鹤友江洪陈建军王建勇胡学海
秘书:范莉
2.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韩鹤友
成员:林宏伟陈长水陈浩郑新生江洪尹业平马敬中岳霞丽王运李胜清
秘书:范莉刘永红
3.招生工作督导检查组
成员:程华东董元彦邓小炎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程华东
受诉电话:027-87282134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划线按照国家A类线执行,第一志愿具备复试资格的学生:
本院应用化学及农药学共有学术型硕士指标33人,2个专业的指标打通使用,已录取推免生8人。
调剂生的申请资格: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第一志愿报考“985”或“211”学校,英语45及以上且总分300及以上,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4月3日17:00后,本院不再接受教育部调剂申请系统的申请,也不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校内调剂申请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
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调剂生名单,4月4日11点,另行公布。
2.复试内容
(1)实验理论笔试(100分)
(2)实验操作考核(100分)
(3)专业知识面试考核(100分)
(4)化学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100分)
3.复试程序
(1)4月8日下午14:00-17:00,复试考生资格确认,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及以上所有复印件,到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逸夫楼B213)接受资格审查(须上交复印件);交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所需的相关表格,并对复试序号进行抽签。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符规定的,不予复试。
体检在学校医院,不要求空腹,需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4月8日晚上18:00-20:00,实验理论笔试,考核地点:逸夫楼A110
实验理论考试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实验课相关内容。
(3)4月9日上午8:30-12:00,实践技能考核,分2批,考核地点:逸夫楼A
实验操作考试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基本实验单元操作
(4)4月9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9:00)逐一面试考核,考核地点:逸夫楼A110。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考核、化学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2部分,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
(5)4月9日晚19:00-21:00复试小组评定复试成绩,核算出录取成绩。
(6)4月10日上午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7)4月10日下午在理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三、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实验理论笔试、实验操作考核、专业面试考核、化学类英文文献阅读理解面试考核各占25%,且以上4项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将直接淘汰。
录取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按下列公式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x50%+复试成绩x50%,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以确保复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保证复试各个环节的规范性。
2.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3.复试中面试全程录像,并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试过程所有环节全程公示,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理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lxy.hzau.edu.cn/)
4.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导检查组在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5.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自2014级起,学校将实行新的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标准,考生的录取成绩将作为硕士一年级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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