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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3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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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7:3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恺
  组 员:吴春梅 王洪波 雷玉明 李凤兰
  秘 书:梅水燕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科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五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调剂生源达到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条件。
  (二)复试形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招生简章中指定的复试科目,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2. 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外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三)主要内容
  1.外国语考察
  外语能力的复试考核由各学科点确定复试的形式、内容。复试形式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内容可选择口语、听力、翻译、写作等方面,考核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活动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2)心理健康状况考察;
  (3)课外、校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三、复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8:00—9:50 )到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人文楼M303)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核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予复试及录取:
  (1)报名条件和调剂条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
  (4)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规定的情形。
  4.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体检
  时间:4月19日下午14:00—17:00
  地点:校医院
  要求:考生须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报考学院、考生编号及“研究生”字样;验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可自主选择19日下午体检的具体时间。
  (三)复试时间安排
  1.专业笔试
  时间:4月18日(周四)上午10:00--12:00
  地点:人文楼M210
  2.专业面试
  Ⅰ.思想政治教育
  时间:4月18日(周四)下午14:30—18:00 
  地点:人文楼M307
  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管理
  时间:4月19日(周五)上午8:00—12:00
  地点:人文楼M311
  各专业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学科点协调安排,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负责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及报到现场相关通知。
  面试程序(仅供参考,以各专业考前公布的程序为准):
  第一步:宣布复试办法,介绍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第二步:介绍学科点招生导师的基本情况;
  第三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第四步:按顺序抽题,准备15分钟后开始面试,回答抽中的考题;
  第五步:专家提问(包括外语能力测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第六步:所有考生签定培养协议书。
  笔试、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复试。请密切关注报到现场相关通知,如时间、地点有变动,以报到现场通知为准。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汇总各学科考生复试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办。所有考生的复试登记表、各学科复试汇总表(初录名单)、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于4月22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测试占20%,专业笔试考核占40%,面试占40%。即: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40% + 英语×20% + 面试×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导师选择: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所有考生必须填写导师志愿表,导师招生不得超过招生指标。
  (二) 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初试成绩的50%加上复试成绩的50%构成录取成绩。即: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严格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录取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公费指标只用于第一志愿上线生,严格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公费生名单。
  (四)录取
  1.拟录取名单公示:4月下旬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3日内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7-87280964。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底清理档案,对档案不到的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复试通知。学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能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调剂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同意复试,否则不办理报到手续。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生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生,必须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三)单考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划定复试资格线,直接下发复试名单。
  (四)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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