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专业 | 地点 |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时间 | | 微分几何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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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 抽象代数 | 六号教学楼三楼会议室 | 4月6日
上午9:00-11:00 | 抽象代数 | 应用数学 | 6401 | 实变函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6301 | 应用数学 | 常微分方程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6202 | 复变函数 | 课程与教学论 | 六号教学楼二楼
报告厅 | 实变函数 | 六号教学楼三楼会议室 | 4月7日
上午9:00-11:00 | 实变函数 | 外语听力与
口语测试 | 621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概率论 | 数理统计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运筹学 | 组合数学 | 操作系统或数据库原理 | 课程与教学论 | 数学教育学 |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及校研究生处2006年研究生招生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各专业笔试科目参阅2006年的招生简章)。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4年9月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成人本科自考应届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在复试前,将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参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其中笔试科目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复试阶段的后续考试。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4.其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2)体检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 1.报到时间:4月14日上午8:00-11:3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6号教学楼三楼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复试时须持本人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⑤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按规定时间报到。 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3.缴费:报到时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缴加试费200元。不论录取与否,一经复试,概不退还。 4.报到时领取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凭该表参加复试,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工作完毕后由各复试小组集中上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5.具体时间安排: 4月14日下午2:30-5:30专业课笔试 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专业课面试 具体安排见“各专业复试安排表”。 四、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分200分,分专业课笔试(80分)、面试(8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4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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