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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控制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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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9: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控制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我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复试细则
  1.我系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如下:
  专业型学位(控制工程)专业:
  总分330,政治50,英语50,数学90,专业课90。
  学术型学位各学科专业:
  总分340,政治50,英语50,数学100,专业课100。
  感谢各位考生报考我系硕士研究生!谢谢各位的支持和理解!
  全系各类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数复试开始前公布。
  复试结束后,如果专业型合格生源不足,允许复试合格的学术型考生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向专业型调剂。
  2.复试时间安排
  2013年03月8日公布复试入围名单和细则;
  2013年03月15日上午、下午考生到我系报到,进行心理测试;
  2013年03月15日晚上18:00~20:30,专业综合笔试;
  2013年03月16日上午08:30~13:00,专业面试;
  2013年03月16日下午14:30~18:00,英语面试;
  2013年03月17日上午08:30~12:00,导师宣讲;   
  2013年03月17日下午公布公示复试总成绩;
  2013年03月18日录取和公示,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体检按学校规定时间复试报到时通知,自备体检费35元,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免试推荐生的复试和体检按学校规定进行。
  3.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专业笔试折算后占40分,由我系统一组织;专业面试占40分,面试小组由我系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英语听说测试占20,由我系根据学校规定统一组织。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两组。复试笔试科目:第一组为微机原理及应用,电路理论,计算机网络,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第二组为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除原报考系统工程且初试专业课考“运筹学”科目的考生可选择第二组外,其他考生(含控制工程专业考生)一律选择第一组综合。选择第二组综合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录取到系统工程和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两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英语听说测试分4~6个小组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英语听说测试分三个部分,一是考生背景介绍和问答,二是听一段录音根据录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三是阅读一篇短文再复述短文内容再讨论。
  7.考生专业面试分六个面试小组进行,六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8.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复试费100元/人。
  9.复试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10.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11.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三.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细则
  1.录取工作的流程为: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术型考生综合排名统一录取,然后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
  2.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可以招收学生的限额如下:讲师一名,副教授二名,教授一般二名(招有外校免推生的教授不超过三名)。
  3.免试推荐学生,可参加双向选择重新确定专业和导师。
  4.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1)考生和导师一般应在2013年9月15日前落实的双向选择结果;如果2013年9月15日以后、2013年12月31日以前确实需要重新选择的,仍可向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申请,但必须具备特别充分的理由;(2)双向选择的结果需导师、学生双方签字才生效;(3)每名考生最多只允许变更两次、每名导师最多只允许变更四次选择结果,变更选择结果需向系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且原导师和学生双方签字同意。

  四.专业型研究生录取细则
  1.录取工作的流程为: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型考生综合排名统一录取,然后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
  2.招生指标: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专业学位学生,校企联合培养的专业型学生不占导师指标。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六.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本细则由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3月8日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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