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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2012级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事项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杨某某 时间: 2012-8-18 08:54
标题: 关于2012级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事项说明
关于2012级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事项说明
[ 来源: 研究生处 ] 2012/5/18 9:59:00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研究生新生在党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开立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海南省教育工委。接收单位为学生所在学院党委。
二、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办理,同时提交近期大1寸相片2张。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到9月底。
2、户口迁入地点为海南大学(咨询电话:0898-66279053)。
3、户口在海口市及本校的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
如有调整,以《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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