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民 男,1950年生,浙江宁波人。现任华东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7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研究班(试点)。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史学博士学位。自1985年以来,已经为各类学生开设了《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专题研究》、《中外法制史比较研究》等法学课程10门。在高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了《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研究》、《法官职业与司法公正》、《干部的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诊所法律研究》等专题学术报告。
1994年11月赴德国帕桑大学法律系为德国学生讲学一年。1998年12月在香港大学作了关于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学术报告。2001年3月在美国乔治顿、美利坚和哥伦比亚等大学法学院交流诊所法律教育。2002年5月访问了俄罗斯的莫斯科大学等高等学校。2003年6月赴韩国的法制研究院、汉城大学法学院等交流了办学情况。2003年9月在日本东京参加第18届亚太地区法律研讨会。2003年12月出席了在台湾省东吴大学法学院召开的“第9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并作了“诊所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学术报...[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