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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苍穹君主    时间: 2012-7-25 20:58
标题: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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