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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广州大学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acq02468    时间: 2014-5-10 10:43
标题: 2014广州大学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领导小组。请各学院成立3人以上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名单请于3月28日前报研招办备案(附表1-1)。
       (二)复试小组。鼓励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拟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不少于7名(若二级学科的不少于5人)本学科或专业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责任性、纪律性强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应制定复试工作安排表(附表2),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3月28日前报研招办。
       (三)复试小组应认真审阅考生的报考资料。认真检查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成绩单),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保留备查。严防冒名顶替者,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具有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六级英语成绩通知单在425分以上)的复试考生须提交复印件(随同复试录取材料一同上交研招办),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六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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