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组长:曾云
副组长:文双春
秘书:陈燕
成员:李奇潘安练唐黎明杨红官陈克求蔡孟秋
(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李奇
成员:陈曙光李瑛赵娟李玉翠陈燕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一)根据复试专业分三个专业面试小组(联络员:陈燕)
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八点正式开始。
(二)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接受学校、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个复试小组均应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聘请1名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工作。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1-8822627),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利益。
4.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
1.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40分(其中外语测试满分为20分,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7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 分 值 | |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20 | |
专业素质能力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40 |
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 | 70 | |
专业发展潜力 | ||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 ||
小 计 | 11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10 |
社会工作表现 | ||
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 | ||
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 ||
合计 | 140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备注 |
3月11日~14日 | 网上公布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网上公布《复试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 各学院 | ||
考生更改复试科目 | 各学院 | ||
考生向研招办递交调剂申请表 | 研究生院 | ||
3月14日 | 统计复试科目和调剂复试名单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3月21日上午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各学院、研究生院、计财处 | |
3月22日下午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
3月25日上午 | 学院组织面试,发放调档函,选择回访母校的211高校以上的考生 | 各学院 | |
3月22日~25日 | 体检 | 研究生院、校医院 | |
3月28日 | 学院开始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一轮) | 各学院 | |
4月4日 | 完成校内调剂工作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4月14日 |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二轮) | 研究生院 |
专 业 名 称 | 面 试 地 点 |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 物理楼204# |
物理学 | 物理楼303#、知心楼217#(分二组) |
教育技术学,教育硕士 | 教学北楼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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