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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1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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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q02469
时间:
2014-5-5 22:35
标题: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1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学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月15日 上午:8:30~11:00
地点: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复试时间:4月16-17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
7.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四、体检时间:
4月15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若再变动,学校研招办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发布。
五、复试线:达到国家工学、医学的复试分数线。
六、化工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指标分配
学科专业 全日制科学硕士学位人数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数
化学工程 19(含免推4人) 12(含免推3人)
化学工艺
药学 16(含免推3人) 8(含免推5人)
七、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 /3] ×27.5%+复试成绩×45%
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27.5%+复试成绩×45%
八、复试内容:笔试+面试
时间:4月16 日
笔 试 安 排
时 间 学 科 专 业 考 试 内 容 地 点
8:00—10:00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药学 英 语 待定
10:30—12:30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物理化学 待定
10:30—12:30 药 学 实验技能考试 待定
面 试 安 排
14:00——17:00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学院会议室
14:00——17:00 药学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学院资料室
九、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研究生一年级基本奖学金等级确定为一等,其他全日制士研究生第一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额度 比例
一等奖学金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等奖学金
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三等奖学金
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奖学金评定按《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十、复试学生到我院复试期间应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结果须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未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的学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十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化
副组长:鄢烈祥
成 员:沈国金、许沛虎、张光旭、刘小平、郭佳
秘 书:马定桂
十二、复试名单见附件
化学工程学院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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